问题 | 离婚协议民政局办理要多久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民政局办理要多久 离婚协议民政局办理要三十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内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方式为:一般情况下,双方可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房产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但若双方的房产纠纷是通过起诉处理的,则当事人仅需要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本人身份证件、原房产证即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