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里保留土地承包权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什么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的权利经营权、流转权、继承权、收益权、土地被征用后取得补偿等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承包方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合理约定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义务,视具体承包项目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而决定,主要有:①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②依约定建造何种农业经营附属设施等。 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属约定义务,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的权利经营权、流转权、继承权、收益权、土地被征用后取得补偿等的权利。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妞问答网进行法律咨询。 法妞问答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妞问答网拆迁安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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