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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效的仲裁裁决如何救济
释义
    

法律主观:
    


    不服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或者携带起诉状、仲裁裁决书、身份证、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再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裁决应当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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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