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连带债务人是指对承担的债务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 一、怎么认定连带关系 可以通过合同是否有约定来认定连带关系。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那么就可以认为存在连带关系。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是法律没有依法规定,那么就默认为不存在连带关系,债务有债务人个人进行清偿。 二、连带债务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连带债务首先要有一般债务的成立要件,其次要有自己的成立要件,构成如下: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必须相同,不同的标的不能建立连带债务; 3、两个以上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具有相同的目的,连带债务人的每个成员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4、债务人之间必须有连带关系。 三、不真正的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 不真正的连带债务的特征有: 1、债务原因不同; 2、债务是偶然联系的,债务人主观上没有联系; 3、支付内容相同,但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往往不同,连带债务支付的内容和金额相同,如共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4、债务人承担独立的清偿义务。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