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标准下侮辱国旗罪才立案? |
释义 | 如果从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手段、动机、后果、次数、侮辱国旗、国徽的数量等方面综合考虑,认为属于情节较轻或情节显著轻徽,危害不大的,就不构成犯罪;对于聚众侮辱国旗、国徽构成犯罪的,一般应当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被胁迫参加者或一般的围观人员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不应以犯罪论处。 一、中国对侮辱国徽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侮辱国徽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二、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实质数罪及牵连犯等犯罪形态的根本点。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无论其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其犯罪心理是故意还是过失,亦或故意与过失混合,均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 2、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所代表的数个性质不同的犯罪构成。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实质一罪的根本特征。想象竞合犯不应包括同种罪名的情况,只有当罪名相异,犯罪构成性质不同时,才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3、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即行为所触犯的各犯罪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关系。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法条竞合犯的根本特征。下面试举一例以说明这一特征要件: 行为人甲以非法占有原油为目的,在使用中输油管线上打眼并盗放原油,触犯盗窃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两罪中的其他要件均存在重合关系,但盗窃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故意内容是破坏正在使用中的输油管线,危害公共安全,故两罪在主观方面无法重合,因此,盗窃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均无法单独、全面的评价该行为,必须用数个罪名对行为人的危害行为进行多重评价,只用一个罪名评价必然陷入以偏概全的错误之中,因而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是想象竞合犯。 4、行为虽基本符合一罪名的构成要件,但按照该罪名处罚就会使罪责刑不相适应,产生量刑畸轻的后果,试举一例如下: 行为人乙以泄愤为目的,白天放火烧毁了一个靠近市区并装满十万件国旗的仓库,触犯侮辱国旗国徽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两罪在主观目的与构成要件上相去甚远,但由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最高刑远比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来的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十万件国旗被烧毁所造成的后果也是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要件,故应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