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8岁结婚一般不合法,若双方办理了证件的,双方的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18岁并未达到法定婚龄,不符合结婚的年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其习俗和生活习惯可以在18岁进行结婚的,法律会尊重其习俗。 结婚的条件包括: 1、达到法定婚龄,也即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2、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领取结婚证。 3、领取结婚证的双方为男女异性,且双方均无配偶。但目前台湾地区允许同性领取结婚证。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