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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瑕疵设立撤销制度可能适用的范围
释义
    根据对公司瑕疵设立的定义可以总结出公司瑕疵设立既包括实体性的瑕疵,也包括程序性的瑕疵。实体性瑕疵主要包括:
    1、股东瑕疵,分为资格瑕疵和人数瑕疵。
    2、资本瑕疵。具体来说包括几种情形,即出资虚假、出资不足、出资形式瑕疵以及虚报注册资本等。
    3、公司章程缺乏必要记载事项。而程序性瑕疵主要指公司在订立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认缴资本、确立公司的组织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等设立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一、出资瑕疵的责任是什么
    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出资瑕疵的责任如下:1、公司发起人要对公司出资的充实承担担保责任,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可靠,这是保证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2、出资瑕疵股东向已如章程规定出资的股东承担的是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要求出资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其他对出资瑕疵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包括公司债权人的请求范围。
    二、公司注册的时候会出现的瑕疵有哪些
    公司设立登记的瑕疵可以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公司设立主观瑕疵: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的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瑕疵,主要是指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本身的原因或其意思表示有缺陷。例如,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发起人或股东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发起人或股东明知其行为将侵害债权人利益而作出的设立意思表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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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