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被告一直不出现是否会判离 |
释义 | 离婚官司被告一直不肯出现不一定会判离,如果离婚诉讼的一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且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有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的证据的,可以做缺席判决,判决准予离婚。 一、女方坚决不离婚该如何办 女方坚决不离婚,男方可以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算女方不肯出席离婚诉讼,法院也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只需要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也就是不需要经过女方的同意,只要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二、老婆失踪了, 该怎么起诉离婚 老婆失踪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1、老婆失踪,另一方起诉到法院;2、法院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3、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4、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是不是就要分居什么情况可以判离婚 起诉离婚不是就要分居,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起诉期间不能共同居住,也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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