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力资源部门要根据员工的要求进行调研考察,考察部门的业务开展的情况,最近利润的增加情况。有必要和员工进行沟通,让员工说出或写出需要加薪的原因。员工提出加薪肯定是有原因的,肯定是工作强度比较大或者是业绩做的好。只要员工的要求是合理的,有益于公司发展,适当满足比压制需求要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