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被起诉的,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