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的主要区别是:清算的性质不同,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破产清算是司法清算,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而解散清算的企业在清算期内仍保留一定权利和经济行为。解散清算的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内部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重点是调整外部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两者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 一、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4、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5、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公司破产如何进行清算 1、破产申请,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5)毯诺取;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2、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3、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的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4、公告终结,办理注销登记。 结语 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在于:清算的性质不同,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87条和第190条,破产清算需要进行破产申请、财产清理、财产评估和财产处理等步骤。最后,需要进行公告终结和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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