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马鞍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理 |
释义 | 一、马鞍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理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马鞍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办理地点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受理窗口在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社厅信访大厅(临时设置),集中鉴定场地借用庐江路原合肥市劳动局二楼会议室 三、马鞍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