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购买新房提取: 1.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房屋权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手房提取: 1.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