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公积金提取地方 |
释义 | 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在员工快要退休之前,可以带上本人的缴费证明,到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那无锡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地点在哪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锡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地方 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 二、无锡公积金退休提取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 4、办结,送达申请人。 三、无锡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江苏无锡地区办理公积金退休业务提取的时候,可以在文中给出的地址提交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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