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的常住居住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居民的常住居住证明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目前常住地;申请开具居住证明的原因;开具日签字盖章等。居住证明是当事人所居住的当地派出所里提供的证件,以证明现在在这里临时居住,相当于暂住证。居住证明现在似乎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项证明,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本地户口的居住证明和外地户口人居住证明。 一、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一)本地户口居住证明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1、农村户口 (1)到村委会找村支书。 (2)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3)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2、城市户口 (1)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 (2)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 (3)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二)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 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二、居住证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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