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用公积金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要求什么材料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填写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这是一式三联的,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的。 2、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其的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的明细表,并且需加盖银行公章。 4、房管的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原件,二手房需要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者是全额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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