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盖章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盖章规定及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根据签订时所用章的类型,如公司章或劳动人事部门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盖人事专用章具法律效应,不一定需公司公章。无效合同可能导致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和非民事性后果。返还财产可折成现金赔偿,过错方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可协商一致或因违规行为,需盖章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盖章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盖章规定是因为单位是需要盖公司章的。如果当初签订合同是用公司公章的话,那么解除合同当然还是得用公司公章。如果当初签订合同是劳动人事部门的章,那么解除当然用劳动人事部门的章也是有效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盖人事专用章是有法律效应的,不一定非要盖公司公章和劳动局公章。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盖章的,并具有法律效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要入离职员工档案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2、赔偿损失。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3、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需要返还财产,折价赔偿,损失赔偿,承担非民事性后果。由于无效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应该折成现金,赔偿给受损失一方。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是因为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需要盖章的,至于盖什么章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结语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盖章规定是根据当初签订合同所使用的章面进行决定。无论是用公司公章还是劳动人事部门的章,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具有法律效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盖人事专用章是有效的,并会纳入离职员工档案。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于无效合同,可能需要进行折价补偿、赔偿损失以及承担非民事性后果。解除劳动合同时,具体的盖章事宜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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