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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物业费收取的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法典中关于物业费的规定有: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这是业主的义务。
    2、业主若是在期限内没有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进行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届满时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前提是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
    4、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热、供水、供电、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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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