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理赔的周期是多久?是否可以催促保险公司加快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接到保险人申报的保险事故通知书后5日内处理理赔。如果保险公司需要补充调查材料,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理赔,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利息。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保险人没有履行报案、协助调查等义务,导致无法进行理赔的,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迟延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人提出保险赔偿请求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接到保险人申报的保险事故通知书后五日内理赔或者声明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需要补充调查材料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或者依照交易习惯及社会公认的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交易习惯及社会公认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五百五十二条: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致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请求确认保险关系、理赔案件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责令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保险赔款计算书、保险赔偿凭证、调查报告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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