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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出借人能要求赔偿吗怎么办
释义
    实施借名买房时,给出借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借名买房是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依法成立的借名买房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由于其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故实际出资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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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6: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