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按照车辆的保全金额收费的,最多不超过五千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一、汽车抵押贷款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二、交通事故中车辆保全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中车辆保全费先由申请人预交,最后由法院判决承担。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