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别人欠我6000如果明确不还的话,是有必要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起诉条件进行了明文规定,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 欠款的诉讼属于财产案件,起诉的费用根据欠款的金额不同而有不同的缴费比例,在考虑是否起诉对方的时候,应当充分结合自身情况还有诉讼的费用进行考量。欠款如果超时,可以考虑协商或者催收等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就是律师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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