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和证据、事实和理由。财产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出申请保全的证据。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证明、侵权证据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