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赡养费数额? |
释义 | 具体而言,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需要指出的是,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法院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负担。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一、老人赡养费最低标准有什么 人民法院认定的赡养费标准包括: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上述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如下: (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以各地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和低收入补贴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20%左右的比例计算。如果金额高于或低于上限,则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按医疗部门票据金额计入赡养费; (三)因生病或者年老体弱不能照顾自己的,应当在赡养费中计算护理费用,按照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者当地一般雇员标准计算。 当然,赡养费的支付内容和计算标准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确定赡养费支付内容和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又要考虑义务人承受能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性的前提下,全面平衡各方利益。 支付赡养费的内容: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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