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但是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而导致劳动者主动离职的,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十年老员工如果是因为以上情况主动离职的话,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十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除非是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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