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债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追债请律师诉讼的,则费用收取标准是实行政府指导价,二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所以具体的数额还是由当事人和委托的律师协商确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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