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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的法律行为和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从法律效力来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2.从撤销条件角度说: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
    3.从法律撤销方面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而无效法律行为不可撤销其行为。
    4.从行使时间限制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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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