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犯罪怎么办 |
释义 | 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会触犯盗窃罪,因为盗窃罪是故意犯罪,这就要求行为人在犯罪主观上必须具有盗窃的故意,并且在犯罪客观方面知道自己在实施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毫不知情的,那么就不会构成盗窃罪。 一、未成年盗窃案怎么处理 未成年盗窃案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盗窃罪的,应当在盗窃罪的量刑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盗窃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如下: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综上所述,未成年盗窃案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盗窃罪的,应当在盗窃罪的量刑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盗窃的,不构成犯罪。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对象是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以及与交通安全有关的正在使用的交通设施。盗窃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观方面是实施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法破坏交通设施,只要工具倾覆,破坏危险,就构成本罪。盗窃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产; 3、主观故意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特点是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导致交通工具倾覆、破坏,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盗窃罪是明知是公私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财产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社会危害大于盗窃罪,法定刑比盗窃罪重得多。 三、捡到现金不归还会犯法吗 捡到现金不归还犯法。捡到现金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达到一定数额会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当事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予以立案审理,如果当事人本身没有告诉,则不予以处理。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不同点如下: 1、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之前,必须已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财物; 2、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发生在实际持有之后,盗窃罪发生在实际持有之前;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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