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跟开具专用发票一样的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当开具普通发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专用发票加普通发票销售额超过30万,那么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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