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财产要承担哪些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保全措施的当事人承担。 一、财产保全人要担保吗? 保全财产要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保全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离婚前怎么做财产保全 影响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还需要提供担保。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就申请保全,那么当事人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就会在三十天期满后,及时解除保全。如果是诉中保全,则应当由法院决定申请保全一方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三、什么是仲裁中的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制度,是为了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保证正确和及时地审理案件。证据保全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在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时,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在证据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时,采取保全措施。仲裁的证据保全,是在当事人申请后,由仲裁委员会将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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