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的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有效的法律行为。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有自己的签名,注明年、月、日,没有相反证据,则视为自己的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自行书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是遗嘱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自己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意愿提前处分死后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