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风险提示】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风险提示】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主要表现为合同条款简化、法定条款缺失、仅规定劳动者义务、生老病死自负等条款。(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包括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劳动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招录童工、低于最低工资、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伤残自负、暂不婚孕等条款。【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哪些情形下试用期无效? 以下情形下试用期无效: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该劳动者调换了新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不能够再与其约定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否则,即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对签订的劳动合同增加附加的条件。 哪些情形下中标无效? 中标无效有下列9种情形:(一)招标代理机构泄密,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从而影响中标结果的;(二)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而影响中标结果的;(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从而影响标结果的;(四)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从而影响中标结果的;(八)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风险提示:中标无效是指招标人作出的中标决定没有法律效力。中标无效后在招标人尚未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招标人没有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中标人失去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在招标人已经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风险提示】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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