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的处罚标准: 《 刑法 》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 公诉 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劳动合同法 》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 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 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 的; (三)安排 加班 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 法规 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