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怎样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首先等候交警调查,协助介绍事实,等候对方去法院起诉。不需要相关材料,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需要赔偿给对方的,由法院根据对方证据情况判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车被撞对方全责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我车被撞对方全责要,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对方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
    二、车辆事故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车辆事故对方全责不给钱的处理办法如下: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并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以后开庭;
    5、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赔付。就可以先由当事人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
    一、交通事故诉讼要注意的问题:
    (1)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告谁,谁是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生客伤事故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
    (3)诉讼请示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综上所述,车辆事故对方全责不给钱的处理办法包括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三、撞伤好了怎么要索赔
    答:被撞的索赔问题:交通事故发生后,使用交警开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及医院的诊断书、损失后的,向对方索赔。索赔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没有先后顺序。1.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己方享有索要赔偿权,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代为赔付。亦即,己方可以去其相应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交强险一般是强制缴纳的)。2.向交警支队提出调解的请求,请求交警作为第三方居中调解。事故责任书是证据,可以凭此请求交警支队要求对方赔偿。3.向对方索赔、调解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携带身份证、定损单、事故认定书,到事故发生当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
    若遭受了人身损害的,可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进行索赔。若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死亡的,除上述费用还有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5 2: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