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假贷注意事项 |
释义 | 日子中,亲朋好友、合作伙伴之间出现经济往来是常事,但亲兄弟还得明算账,提早采纳办法防范危险。张-锐建议: 1、书写借单要标准。 告贷人要出具书面借单,并且要告贷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盖章,并核实告贷人身份,防止别人代写、冒用别人名义书写的状况发作;借单傍边应清楚、明确地写明告贷人实在的身份证号、具体寓居地址;告贷人为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应要求其写明是个人告贷仍是为企业告贷,并写明承当按份仍是连带偿还职责。 2、利息约好要合法。 债款人在借单中未约好利息,过后建议假贷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民间假贷的利息能够恰当高于银行利率,但约好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越银行同类告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被法令维护。 3、注意保留依据。 对现金交付的告贷,尤其是金额较大的,应尽量经过银行转账,金钱承受账户应为告贷人本人的账户或两边作约好的银行账户,并保留好银行转账的凭据。 4、预先采纳债款保全办法。 尽量让告贷人供给具有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做保证人,并在借单或告贷合同中列明保证人的地位及担保的职责。让告贷人供给银行定期存单、有价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产业作典当,完善担保或典当手续。需注意的是,典当和担保都需要签定书面协议,假如作车辆、房产典当的,还要在法定的挂号部门处理典当挂号手续。 一、借条应注意事项 1、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 2、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3、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提出虽然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情况仍旧常见。因此,采用今收到出借的多少元这种表述,更强调了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4、此处写明出借人姓名全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5、出借人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6、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是银行转账,应将表述修改为银行转账,并保留银行转账凭据。 7、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行为而引发争议。 8、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且要大写,以免产生争议。 9、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大写标明。 10、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利率一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应在借条中明确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11、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12、借款人姓名应写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按捺手印。 13、写上借款人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因为后期诉讼立案需要被告信息。 14、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借条末尾日期下面的空白处最好裁掉。 注意:借条书写中如有涂改时,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借条。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