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人驾驶证损毁需要换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二张等材料到车管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及审核,申请人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最后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30天后,由车辆管理所审核补发新证。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一)持证人死亡的;(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三)超过换证时限1年以上的;(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五)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六)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八)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第二十八条 吊销和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资料保留两年后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