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提示
释义
    1、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内容不许涂改。
    3、《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4、《备案登记表》上的“住所”须填写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的法定地址。
    5、“经营者英文名称”须由企业中文名称翻译而来,企业中文名称有“厦门”等字样的所在地名,“经营者英文名称”中也必须有相对应的翻译,并且“经营者英文名称”须大写。
    6、“联系电话”应为本企业的联系电话,并须与《备案登记表》上的企业法定地址(即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与《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场所相一致。
    7、“经营者类型”不填写,在提交备案登记材料时口头告知经办人员。
    8、“电子邮箱”必须填写企业的电子邮箱。
    9、“工商登记注册日期”系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10、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属分公司、办事处的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二00五年五月九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0 22: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