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没有规定每周加班的时间。 一、公司该怎样安排员工加班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该合理合法,并经过员工同意,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是不能强迫加班的。当然,如果劳动合同里面另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由此可见,加班由用人单位安排,公司订立加班审批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周末单休是否一定违法 公司周末单休不一定违法。我国标准工时是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单休违法有几个前提: 一、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 二、超过时间没有额外的加班费; 三、没有调休。 也就是说,三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单休是违法的。 若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单休且不支付加班费,则违反劳动法。如果公司每天工作不到7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就不违法。 三、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个小时 根据劳动法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理论上是不超过八个小时的,也就是平均每一周不超过44个小时。但是对于自愿的加班加点是不约束的。就是说加班法律是禁止的,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强制加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