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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在上班时弄伤了顾客,责任归属何处?
释义
    员工伤害顾客,店家需对顾客负责,可向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法律规定,单位负责员工行为,可追究员工责任,但追偿不超过损失总额的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可向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劳务派遣期间,接受派遣的单位负责员工行为,劳务派遣单位若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员工弄伤顾客,店家需要对受伤顾客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工作中伤到别人,应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在责任范围内,追究员工的责任,但不能超过事故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拓展延伸
    员工事故责任分析及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员工事故责任分析及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是针对员工在上班期间造成顾客受伤的情况展开的研究。首先,需要分析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员工的行为、顾客的受伤程度等。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确定责任的归属,可能涉及雇主的管理责任、员工的过失责任等。最后,根据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可能需要进行赔偿、协商、调解等程序,以便解决纠纷并保护受伤顾客的权益。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维护雇主、员工和顾客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员工在工作中伤害到顾客时,店家有责任对受伤顾客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后,店家可以向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处理,但追偿金额不得超过事故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处理员工事故责任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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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