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海关、边防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走私活动提供便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调查走私犯罪案件时,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证明至关重要。但是,有些证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配合调查,这就会给案件的侦办带来困难。 为了让走私犯罪案件证人更愿意配合调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让证人了解走私犯罪的危害性和依法配合调查的重要性。 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打击走私犯罪,提高证人的举报意愿。 3.加强证人保护,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减少证人的心理压力和恐惧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条 以上是针对如何让走私犯罪案件证人更愿意配合调查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加强证人保护等措施,可以提高证人的配合度,促进走私犯罪案件的侦破和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