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也就是我和妈妈是一个户口,爸爸是一个户口,我能迁到爸爸的户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孩子户口可以迁到爸爸的户口下。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迁移。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妈妈是农村户口,爸爸是城市户口,孩子的户口是爸爸。我想问一下,你现在能把孩子的户口搬到妈妈身边,变成农村户口吗?妈妈是农村户口,爸爸是城市户口,孩子的户口是爸爸。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能把孩子的户口搬到妈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满足条件的,和普通迁移户口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因为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妈妈是城镇户口,爸爸是农民,能合在同一户口本上吗? 非农户口和农村户口是可以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共同居住在一个户籍所在地的,具体到门牌号,就可以立为一户,与当事人的户籍性质无关,户口性质以本人常住人口页左上角的注明为准,当然现在某些县城乡镇还存在一个户籍地址两本户口本,但那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城乡二元时期,家庭成员被公家单位录用,作为非农户口的城镇居民必须到派出所办理单独的非农户口本,因为派出所对于户籍档案是把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分开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小孩户口在妈妈这边,可以在爸爸户口所在地上学吗 小孩户口在外地可以来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根据《教育法》外地户口的孩子依法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当提供入学机会。外地户口也能上学,但是可能会影响选择学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女朋友的妈妈和我爸爸是同一个姓氏,也可以结婚吗? 同一姓氏可以结婚,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同姓氏的人结婚。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和爸爸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我盖了新房子,有房产证,把户口分开,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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