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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收取营业款合法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只要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有时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主要是因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确实发不起工资,但也有不少用人单位是因为不想支付工资,一拖再拖,拖得劳动者都懒得去要或因为各种原因没法讨工资,最后单位成了唯一的赢家。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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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