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可否认定法定继承人? |
释义 | 遗嘱继承可以否认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具体是什么形式的继承 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所进行的继承; 2、遗嘱继承:是指按照死者生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所进行的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屋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继承开始后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开始后的继承顺序是: 1、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 2、遗嘱继承。 3、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先后顺序处理遗产,被继承人无遗赠扶养协议、无遗嘱或遗赠以及上述继承方式无效的情形,则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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