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含义 |
释义 | 质保金或保修金,通常根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业主单位扣留,扣留时间不一,且一般不计算利息。质保金是一笔不小数字,当下建筑行业步入了微利时代,质保金有可能是承包人的全部利润。但在施工企业或者实际施工人提起返还保修金之诉时,业主单位往往以涉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如漏水、开裂等,且屡次修复无法改善或保修期未届满等理由提出质保金返还条件不成就。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还有利息吗 质量保证金返还是不支付利息的,单位支付给购货方的质保金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出问题到期后如果合格对方单位就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果不合格就不能返还了。是不支付利息的。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本次修订的《办法》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等。特别强调,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主要还是看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质量保修金有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即可,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工程验收合格当日起24个月,如果超过了返还其发包方还未将保修金返还给承包方,承包反可以向发包方进行索赔。 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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