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跨地区户口登记结婚是否可行?
释义
    结婚登记不一定要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明、身份关系声明材料和婚姻状况声明材料。此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双方不得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提供与对方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还需提供有效护照和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登记,不一定要去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可以在湖南省女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签署以下文件:
    (1)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合影照片。
    (2)男女双方身份关系声明材料。
    由于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不得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因此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提供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份声明民政部门会提供,当事人只需签字就可。
    (3)婚姻状况声明材料。
    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会要求双方填写一份关于在本次结婚前的婚姻状况声明,当事人也只需如实填写并签字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登记时,可以选择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不一定要去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在湖南省,男女双方可以选择女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合影照片、身份关系声明材料以及婚姻状况声明材料。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不得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因此需要提供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不同身份的人士,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所不同。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3: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