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订立遗嘱的几个误区 |
释义 | 关于订立遗嘱很多人都存在的误区是: 1.立遗嘱不吉利,立遗嘱应在清醒的时候提早立,增加法律效力; 2.立遗嘱可找家里人作证,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 3.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能分到一部分房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没立遗嘱财产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 二、前妻的子女对前妻遗产有继承权吗 前妻的子女对前妻遗产是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三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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