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原部队,出书面证明可以办带病回乡吗
释义
    原部队,出书面证明可以办带病回乡吗?可以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申请带病回乡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书。2、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服役期间的军队医院证明或军队体系医院原始记载病历。4、近两年来的住院(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5、村委会证明。6、乡镇(街道)书面报告。7、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一式三份(贴1寸半身免冠彩照)。8、县市区民政局书面报告。9、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
    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一)本人申请;(二)户口本;(三)退伍军人证;(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以上是军人带病回乡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5 4: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