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是否应该有权利向法庭提供新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有权提供新证据的,这也是保障被告人权利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和其辩护人有权向法庭提出补充、改正或撤回证据,法庭也应当认真审查新提出的证据。但在死刑案件中,可能会存在法律上的限制,比如一审判决后不能提供新证据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被告人、辩护人有权向法庭提出补充、改正或撤回证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已经宣判死刑的案件,原则上不再受理被告人提出的新证据。但对于有关人员违法干预和造成错案的,不在此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死刑的适用必须审慎,最高人民法院必须审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批准。” 因此,在死刑案件中,虽然被告人有权提供新证据,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必须审慎审判,依法处理相关案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