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在开庭之前让交罚金意味着什么? |
释义 | 法院在开庭之前让交罚金意味着违反了司法程序。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开庭前还是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有罪,开庭前就交罚金其实是违反司法程序的,可以请求人大、检察院等相关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没有规定开庭前先交罚金。一般都是法院开庭后判决后交罚金,因为判决前并不一定就知道需要缴纳的罚金数额。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