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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屋不办理过户是否存在风险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屋不办理过户存在风险,具体如下:
    1、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登记一方可以出售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第三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房屋产权;
    2、也可以抵押房屋,影响以后的过户手续;
    3、房屋也可能被法院查封。
    离婚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保护其合法权益,避免侵犯其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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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5:42:14